本發(fā)明涉及氣溶膠供應裝置和氣溶膠供應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1、諸如香煙、雪茄等的吸煙制品在使用期間燃燒煙草以生成煙草煙霧。已經嘗試通過生成在不燃燒的情況下釋放化合物的產品來提供這些制品的替代物。此類產品的示例為所謂的“加熱不燃燒”產品或煙草加熱裝置或產品,其通過加熱但不燃燒材料來釋放化合物。材料可為例如煙草或其它非煙草產品,其可包含或可不包含尼古丁。
技術實現思路
1、根據本文描述的實施例,提供一種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接收器,接收器限定用于接收包含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制品的至少一部分的加熱室,接收器包括基底;孔,在基底中;和脊,從基底直立并且圍繞孔,其中脊配置成接觸制品。
2、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配置成當接觸制品時形成氣流屏障,以防止氣流離開包括孔的區(qū)域。
3、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配置成與制品協(xié)作以包圍孔。
4、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布置成將制品的端部分為內部區(qū)域和周邊區(qū)域。
5、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氣溶膠供應裝置可包括空氣路徑,該空氣路徑布置成將空氣從氣溶膠供應裝置的外部引導到制品的端部,空氣路徑穿過接收器的孔。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空氣路徑為內部空氣路徑。
6、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空氣路徑可為第一空氣路徑,并且氣溶膠供應裝置可包括第二空氣路徑。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第二空氣路徑可為外部空氣路徑。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第二空氣路徑可布置成將空氣從氣溶膠供應裝置的外部引導到制品的端部。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第二空氣路徑可在使用中至少部分地限定在接收器和制品之間。
7、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配置成將第一空氣路徑與第二空氣路徑流體分離。
8、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接收器可配置成使得當制品被接收在加熱室中時,在接收器和制品之間存在間隙。
9、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配置成接觸制品的遠端
10、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接收器可包括周邊壁。
11、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基底表面可限定在脊和周邊壁之間。
12、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周邊壁可為管狀壁。
13、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配置成將制品的端部與基底表面間隔開。
14、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基底表面可為環(huán)形的。
15、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基底表面可為平面的。
16、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氣溶膠供應裝置可包括加熱元件。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加熱元件為電阻加熱元件。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加熱元件可通過利用變化的磁場穿透來加熱。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磁場發(fā)生器,用于生成變化的磁場以使加熱元件加熱。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感應加熱組件。
17、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加熱元件可延伸穿過孔到加熱室中。
18、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加熱元件可在加熱室中直立。
19、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加熱元件可與孔的邊沿間隔開。
20、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環(huán)繞孔周向延伸。
21、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為孔的唇緣。
22、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限定孔。
23、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孔可配置成形成進入加熱室的空氣路徑的至少一部分
24、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第二空氣路徑可至少部分地限定在加熱室內。
25、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布置成在基底處限定第一空氣路徑和第二空氣路徑之間的屏障。
26、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第二空氣路徑可至少部分地限定在制品和接收器之間。
27、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為屏障構件。
28、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脊可沒有斷開。
29、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氣溶膠供應裝置可包括主殼體。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接收器可被接收在主殼體中。
30、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氣溶膠供應裝置可包括移除機構。
31、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移除機構可包括接收器。
32、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主殼體可包括周邊壁,并且接收器可被接收在周邊壁中。
33、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主殼體的周邊壁可為管狀壁。
34、在上述任一個的實施例中,移除機構可在使用中可釋放地保持到主殼體
35、根據本文描述的實施例,提供一種氣溶膠供應系統(tǒng),包括前述方面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并且包括包含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制品。
36、根據本文描述的實施例,提供一種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接收器,該接收器限定用于接收包含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制品的至少一部分的加熱室;該接收器包括基底。
1.一種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脊配置成當接觸所述制品時形成氣流屏障,以防止氣流離開包括所述孔的區(qū)域。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脊配置成與所述制品協(xié)作以包圍所述孔。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脊布置成將所述制品的端部分為內部區(qū)域和周邊區(qū)域。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空氣路徑,所述空氣路徑布置成將空氣從所述氣溶膠供應裝置的外部引導到所述制品的端部,所述空氣路徑穿過所述接收器的所述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空氣路徑為第一空氣路徑,并且所述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第二空氣路徑,所述第二空氣路徑布置成將空氣從所述氣溶膠供應裝置的外部引導到所述制品的端部,并且在使用中至少部分地限定在所述接收器與所述制品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脊配置成將所述第一空氣路徑與所述第二空氣路徑流體分離。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接收器配置成使得當所述制品接收在所述加熱室中時,在所述接收器和所述制品之間存在間隙。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脊配置成接觸所述制品的遠端。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接收器包括周邊壁,在所述脊與所述周邊壁之間限定基底表面,并且其中,所述脊配置成將所述制品的端部與所述基底表面間隔開。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加熱元件,其中,所述加熱元件延伸穿過所述孔進入到所述加熱室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加熱元件與所述孔的邊沿間隔開。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其中,所述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用于從所述加熱室移除所述制品的移除機構,并且其中,所述移除機構包括所述接收器。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包括主殼體,并且其中,所述移除機構在使用中能釋放地保持到所述主殼體。
15.一種氣溶膠供應系統(tǒng),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供應裝置,并且包括包含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