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設工程樁基施工,特別涉及一種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1、樁基作為建設工程中深基礎的一種基礎形式,因其承載力高、穩(wěn)定性好、施工簡便等特點,目前應用最為廣泛。樁基將上部結構荷載傳遞到更硬,更密實或壓縮性較小的地基持力層上。鉆孔過程中,當鉆孔穿過淤泥、流沙等軟弱土層時,往往伴隨著坍孔或縮徑現(xiàn)場的發(fā)生導致鉆孔困難,此時,需要采用圓筒狀鋼護筒予以輔助,以維持孔壁穩(wěn)定,并為鉆孔的鉆頭引導方向。在樁基灌注水下混凝土后,由于鋼護筒內、外壁分別承受灌注的水下混凝土和原狀土兩者的摩阻力,當鋼護筒長度較長時,筒側摩阻力較大導致鋼護筒無法拔出,難以回收再利用。
2、現(xiàn)有技術提出過一種縱向分離式鋼護筒沉放及拔出施工方法(cn?113863303),其包括組裝鋼護筒、鋼護筒沉放、鋼護筒拔出,通過吊機將連接件從縱向操作腔中向上拔出以分離法蘭條,實現(xiàn)左半筒和右半筒的分離,再分別取出分離后的左半筒和右半筒。但是在上述施工方法中打撈矛外露于底部,當鋼護筒震動壓入土體時,打撈矛易受擠壓變形,進而導致致打撈矛不能順利提起;另外,上述縱向分離式護筒較長,即使分離為左、右半筒后,對半筒進行提升時仍然會收到很大阻力,難以拔起。
3、有鑒于此,本發(fā)明人根據多年從事本領域和相關領域的生產設計經驗,經過反復試驗設計出及一種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及其施工方法,以期解決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及其施工方法,能夠將保護筒從土中分段拔出,實現(xiàn)循環(huán)利用。
2、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中,所述樁基保護筒包括筒本體,所述筒本體具有軸向貫通的容置腔,所述筒本體由多個筒身順序連接而成,相鄰的兩個所述筒身能拆卸地連接,且每兩個相鄰的所述筒身之間還連接有至少一條吊鏈,所述吊鏈的兩端分別能拆卸地連接在兩個所述筒身的外壁上,各所述吊鏈的長度大于所述筒身的長度。
3、本發(fā)明還提出一種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的施工方法,使用如上所述的樁基保護筒,其中,將多個所述筒身沉入鉆孔中,所述鉆孔內的多個所述筒身由上至下順利連接形成筒本體,在所述筒本體的容置腔內澆筑樁基,待所述樁基凝固后,將所述鉆孔內的各所述筒身依次吊出至地面。
4、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特點和優(yōu)點:
5、本發(fā)明提出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及其施工方法,樁基保護筒的筒本體由多個筒身順利連接而成,各筒身組裝成筒本體后,將筒本體振沖入鉆孔中,筒本體能夠維持鉆孔的穩(wěn)定性,以保證樁基混凝土能夠順利澆筑及凝固,待混凝土凝固后,使用吊機通過吊鏈將各筒身依次從土中向上提出,因為相鄰的兩個筒身之間能拆卸地連接,各筒身之間能夠分離,各筒身能夠被獨立地從土中提出,與現(xiàn)有技術中吊機需要整根保護筒的阻力的情況相比,在本發(fā)明中,吊機僅需克服單個筒身的阻力即可將該筒身吊出,以使得多個筒身能夠被吊機吊出,降低了施工成本,吊出的筒身能夠再次使用,有效節(jié)約了資源。
1.一種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樁基保護筒包括筒本體,所述筒本體具有軸向貫通的容置腔,所述筒本體由多個筒身順序連接而成,相鄰的兩個所述筒身能拆卸地連接,且每兩個相鄰的所述筒身之間還連接有至少一條吊鏈,所述吊鏈的兩端分別能拆卸地連接在兩個所述筒身的外壁上,各所述吊鏈的長度大于所述筒身的長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筒身的外壁上設置有吊環(huán),所述吊鏈的端部設置有掛鉤,所述掛鉤能拆卸地連接于對應的所述吊環(huán)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身的外壁上設置有吊鏈盒,所述吊鏈的懸挑部分能夠折疊放置于所述吊鏈盒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本體的兩側分別設置有對中機構,各所述筒身通過所述對中機構能拆卸地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本體豎直設置,多個所述筒身由上至下順序連接,所述吊鏈的長度按照所述吊鏈所連接的所述筒身完全吊出地面時,所述吊鏈即拉直的原則設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本體的兩側分別設置有對中機構,各所述對中機構包括對中桿和多個對中管,所述筒身的外壁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所述對中管,所述對中桿豎直設置并依次貫穿多個所述對中管。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最下端的所述筒身上設置有與所述對中桿對位配合的對中底座,所述對中桿的底端固定連接在所述對中底座上。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對中桿的頂端向上凸出于所述對中管并開設有外螺紋,所述對中桿的頂端套設有安裝螺母,所述安裝螺母與所述對中桿螺紋配合。
9.一種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的施工方法,使用如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樁基保護筒,其特征在于,將多個所述筒身沉入鉆孔中,所述鉆孔內的多個所述筒身由上至下順利連接形成筒本體,在所述筒本體的容置腔內澆筑樁基,待所述樁基凝固后,將所述鉆孔內的各所述筒身依次吊出至地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先將各所述筒身在地面組裝為所述筒本體,再將所述筒本體下入所述鉆孔內。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分段式可循環(huán)利用的樁基保護筒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各所述筒身逐個下入所述鉆孔,各所述筒身在所述鉆孔內由下至上逐個疊設形成所述筒本體。